塞浦路斯30万欧元欧盟永居身份
项目简介
Project Description
塞浦路斯最初的移民政策以1972年颁布的移民法为蓝本制定 2009年2月18日,部长理事会决议通过购房移民政策。
2012年8月,塞浦路斯政府推出新的立法,根据外国人和移民法第105章,第6(2)条规定,非欧盟国家的公民可获得塞浦路斯的无限期居留许可证。购买30万欧元房产,全家可以获得塞浦路斯永居。
根据第111A节2014年3月19日第(2)节,“塞浦路斯投资者入籍计划方案例外”已经颁布。截至2015年3月,已完成165项申请。
项目优势
Project Benefits
1、简单快捷:无语言学历要求、无资金来源要求、2-3个月获批
2、一人申请、惠及三代:配偶、父母及25岁以下经济不独立的子女均可获批永居
3、无移民监:无移民监要求,不影响国内的生活和工作
4、税务规划:无遗产税、无赠与税、股息分红免税、海外收益免税
申请条件
Application Conditions
1、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
2、在塞浦路斯进行不低于200万欧元的商业投资
3、购置不低于50万欧元的自住房产并永久持有
4、任何欧盟以外国家的公民及其配偶、父母和28周岁以下全日制在读和经济不独立的子女均可获得塞浦路斯公民身份
居留许可条件
Residence Permit Conditions
1、必须年满18周岁且无犯罪记录
2、在塞浦路斯购置30万欧的不动产并永久持有
3、在塞浦路斯银行3万欧元3年定存
4、出具3万欧元的收入证明(每增加一位附属人需在此基础上增加5000欧)
5、申请人须每2年登陆塞浦路斯一次
申请流程
Application Process
1、签约评估
2、申请签证、登陆考察房产
3、签署购房协议和律师协议,支付房款
4、准备申请材料并递交移民局
5、获得永居身份批复函照
6、登陆塞浦路斯,办理手续,领取相关证件
投资方式
Investment Methods
1、投资人须在塞浦路斯境内购买净价值至少200万欧元的一套或多套自住房产
(退出机制:房产持有3年后,投资人名下只需要保留至少1套价值50万欧元的自住房产,并永久持有)
2、投资人在塞浦路斯境内至少进行200万欧元的商业地产+自住房投资组合
(注:自住房产价值不低于50万欧元)
